2005年5月23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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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次B超竟没查出胎儿少只手
镇海一对夫妇要为儿子向卫生院讨说法
  本报讯 怀孕期间,曾4次到卫生院做过B超,医生并未告知她胎儿有残疾,但当她孩子生下时,却发现根本没有左手。家住宁波市镇海区的张女士下定决心用法律为自己和孩子讨个说法。
  张女士自2002年7月怀孕后,多次在某镇卫生院做产前检查,并于2002年8月30日、12月22日和2003年1月5日、2月24日在该院做了4次B超检查,B超医生并未书面或口头告知她胎儿有残疾。2003年2月26日,张女士在镇海骆驼卫生院分娩。她一看到儿子便惊呆了:他竟然没有左手。张女士的丈夫鲁先生找到某镇卫生院,他认为B超医生未检查出胎儿有残疾,卫生院应负责任。而院方则认为自己没有责任。
  今年3月,鲁先生以儿子的名义将某镇卫生院起诉到了法院。他在诉状中称:因卫生院B超诊断失误,造成残疾孩子出生,要求卫生院支付儿子医疗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、安装假肢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0663元。
  前不久,法院下达了民事裁定书,认为本案属于优生优育选择纠纷,卫生院在对张女士进行产前检查时,儿子尚为胎儿,无民事权利能力。法院认为鲁先生儿子不应成为案件的当事人,驳回了起诉。“这个官司我一定要打下去,我们决定以我妻子的名义再次起诉卫生院。”鲁先生说,他和妻子的文化水平都不高,他希望能找到一位对医疗官司精通的律师,帮他打这场官司。(杨静雅)